我校获得2项2011年“民生调研协作攻关”预立项课题
时间: 2011-05-03 作者: 浏览次数: 1
经过资格审查、专家评审,我校2项课题获得2011年“民生调研协作攻关”预立项,名单公布如下:
编号 | 课题名称 | 负责人 | 课题类别 | 所在单位 |
2011XN29 | 浙江省中小学“减负”政策绩效的调查研究 | 张天雪 | 年度课题 | 教育学院 |
2011XN30 | 浙江省犯罪被害人国家救助状况的调查研究——以杭州、宁波、温州、金华市为例 | 宋高初 | 年度课题 | 法政学院 |
根据《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》及浙社科联发[2011]6号文件要求,现将有关课题研究及完成课题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1.课题研究要求
①浙江省惠民政策绩效的研究与评价。应在梳理、分析相关惠民政策的基础上,围绕浙江省各级政府出台的具体惠民政策(含制度或法规),开展的民生工程或民生服务行动,从“第三方评价”的角度,对执行过程中的政策配套、资金保障、实际运行、实施效果、实施人员和受惠群体的评价等进行调查。
②具体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。课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深入基层开展认真、细致、扎实的调查研究,掌握科学、真实、来自基层的第一手数据。调查研究要避免先入为主,个案研究切忌以偏概全。
2.成果完成要求
报告应有针对性,简明扼要,要求在调查现状、梳理问题、分析原因、评价绩效的同时,借鉴、比较省内外、国内外的成功做法,总结经验,肯定成绩,并为今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机制提供决策依据。现状评估既要总结成绩,也要分析各种困难、矛盾;问题和原因的分析要突出重点;对策建议要有针对性、可操作性。
课题完成并上报成果的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。课题成果一式五份报送省社科联学会处,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学会处邮箱:zjsslxhc@vip.163.com
3.课题立项方法及奖惩措施
①本次课题采取预立项的方式。课题成果经省社科联组织的相关专家审读通过后,再予以正式立项。
②凡正式立项课题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,重点课题资助8000-10000元,年度课题资助4000-6000元。
③作者在公开发表或内部呈送课题成果时,应在显著位置注明“浙江省社科联‘民生调研协作攻关’课题成果”字样,并把发表报刊的复印件、领导批示、采纳证明、成果的社会反响等情况,及时上报省社科联。
④对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的预立项课题,或者成果经专家认定为不合格的,取消立项资格。
省社科联联系处室:学会处;
联系人:黄 获、周 全;
联系电话:0571-87053205、87054763;
地址:杭州市省府路省府二号楼3047、3045室(邮编310025)。